2010年油菜籽收购补贴管理细则出台
2010-06-17近日,国家发布了《国内油脂加工企业收购加工2010年度国产油菜籽补贴管理办法》的通知,对油菜籽的收购补贴做出详细规定。除了收购价格、收购期限外,主要有以下变化:
(1)增加规定:高于或低于国标三等的油菜籽,按照国家标准每升高或降低一个等级,收购价格可上浮或下调0.02元/斤。
(2)冬油菜籽必须在2010年12月底前,春油菜籽在2011年3月底前加工成菜籽油。去年期限为收购截止后两个月之内。
(3)补贴资金审核时间增加:初审和复审最长期限由7个工作日增至15个工作日;财政监察专员的复审、抽查最长期限由原30个工作日增至45个工作日。
(4)补贴申请时间延长:冬播油菜产区补贴的申请期限为2011年1月15日前;春播油菜产区为2011年4月15日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