国家将开展全国粮食统计执法大检查工作
2010-07-02为了提高统计能力及统计数据质量,做好粮食统计工作,近日,国家粮食局确定在全国粮食行业范围内开展《统计法》和《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》执行情况大检查工作。
检查对象包括:进行统计工作的各级粮食管理部门、中储粮总公司;实施统计工作的机构和相关人员;规模以上粮食收购、销售、储存、运输、加工、进出口等粮食(含食用油)的粮食企业(含中粮集团有限公司、中国华粮物流集团公司、中纺集团公司等央企集团及其下属企业);以粮食为生产原料的重点粮食转化企业(包括养殖企业和饲料加工企业);其他依法负有提供统计资料义务的单位。
检查内容为统计违法行为及其查处情况,统计基础建设和工作保障的检查。检查从6月下旬开始到9月底结束。